服务内容化学品危险性分类鉴定
资质CMA/CNAS
服务范围全国
实验室国家重点检测实验室
使命用检测科学技术服务**
宗旨高效,准确,公正
货物运输概念:
运输是指物品借助运力在空间内发生的位置移动。具体地说,运输实现了物品空间位置的物理转移,实现物流的空间效用。运输是整个物流系统中一个为重要的环节,在物流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是物流的一个支柱。由于货物运输中的非贸易物资的运输往往只是贸易物资运输部门的附带业务,所以货物运输通常被称为贸易运输,而从一国来说,就是对外贸易运输,简称外贸运输。
广州华科检测中心 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14版、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数据表(MSDS)等标准,对货物作出鉴定。
* 一条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五条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会(以下简称技术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六条 技术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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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哪些
国内货运险按照运输方式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运险,公路货运险,水路货运险,空运货运险。
不同运输方式的货运险使用的条款不同,一般情况下:
铁路、公路、水路使用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空运货运险适用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一般投保运输险,被保险人都是承运方之货主,承运方是不能作为受益人的,即使你们有委托合同,受益人还是只能是你们自己,承运方不能享受你司的保险的。(保险中的被保险人都是拥有货物实际所有权的人,承运方只是帮忙运货,不具有这个权益)
像这种情况是承运方的过失导致货物的损失,保险公司肯定是要找他们追偿的,这个是走的正规的程序的。
现在很多承运公司自己都会办理一份全年的物流责任险的,他们自身的风险的,现在他们接货,他们的客户也是强烈要求的,就是怕会出现你现在遇到的这种情况。所以建议贴主以后走货问下承运方自身有没有办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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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赔偿处理遵循什么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2、大诚信原则:
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大诚信”。
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3、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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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货运的营业范围:
根据《*共和国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2条规定,国 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 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 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 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货运代理业务。
国内的货运代理分为:物流公司和货运代理公司。
如果是XXX物流公司,范围就是:商品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
货运代理公司营业范围: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快递业务(除信件类),代理货物进出口;这些都可现在没有明确的范围规定了,只要是不影响法律法规的加上销售XX设备了什么的也可以。
扩展资料
国 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对货运代理的定义是 :根据客户的指示 ,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我国 国 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立经营人从事货代业务。
国 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 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来代理费或的行为。
国 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立经营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指国 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服务对象
从国 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
注意事项
(1)不同货物需要送检样品的数量不同,按检测机构要求为准;
(2)送检样品包装上应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3)贵重或的样品需要化验机构退还需要同检测机构说明,一般检测机构对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
检测机构:广州华科检测中心
华科检测中心通过了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可,可出具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欢迎咨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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