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化学品危险性分类鉴定
资质CMA/CNAS
服务范围全国
实验室国家重点检测实验室
使命用检测科学技术服务**
宗旨高效,准确,公正
什么是普通货物运输?
普通货物运输,是指货物在运输、装卸以及保管过程中没有要求的,不必采用方式或手段即可以运送的货物为普通货运。
广州华科检测中心,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共包含海运、空运、公路、铁路四种运输方式,因各种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报告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判定结果。特别注意:每份报告使用周期为当年,次年不可使用。
普通货物运输包装标准包括:
①货物包装要求坚固、完好、轻便,在一般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因码垛、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伤害人员或污损飞机、设备及其他物品,由于托运人的原因货物包装不良污染飞机及其他物品,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向承运人支付污染处理费。
②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应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堆放和便于计算数量;包装外部不能有**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包装要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污染。
③民用运送的货物,禁止使用带有碎屑、草袋等材料做包装或草绳捆扎,包装内的衬垫材料不得外漏。
④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原包装上的旧标志和标贴。
⑤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⑥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接收。如有下述货物包装情况不能接收:包装严重变形或已破损;铁腰子变形或松动;包装上有渗漏或浸湿痕迹;包装内货物晃动或有破碎声音;桶上有裂缝或桶盖松动;袋装货缝口松散;有异味散出。
⑦承运人对托运人托运普通货物的内包装是否符合要求,不承担检查责任。
⑧对于收运的货物,解除其包装上任何易被涂改的标志

国 际货运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可直接或通过货运代理及他雇佣的其它代理机构为客户服务,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务。
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
(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
(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
(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
(4)研究信用证条款和所有的规定;
(5)包装;
(6)储存;
(7)称重和量尺码;
(8)安排保险;
(9)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10)做外汇交易;
(11)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
(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
(13)安排货物转运;
(14)通知人货物动态;
(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
(16)协助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2. 代表人(进口商)
(1)报告货物动态;
(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
(3)提货和付运费;
(4)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
(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
(6)向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
(7)协助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3. 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 承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 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 际货运代理在作为的素质普遍不高,国 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作用较小。 4. 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监装、监卸、 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 5. 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

1、按照国内各类法规标准进行化学品危险性分类鉴定,如GHS:《**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B 30000系列:GB 30000.02-2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CLP:《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OSHA:美国职业*与局《危险公示危险公示标签。
2、判断是否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标准(HCS)》等。
3、判断是否是满足《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确定原则的危险化学品。 GHS中提到,“统一的危险公示制度包括适当的标签工具,以便传达有关**统一制度每个危险种类和类别的信息”。危险公示标签是关于危险化学品的一组相应的书面、印刷或图形信息要素,这些信息包括信号词、象形图、危险说明、防范措施说明、产品标识符、供应商标识等,标签固定、印刷或附着在危险化学品的直接容器或外包装上,用以及时有效地向化学品生命周期中各个环节可能涉及的人员传递其已知的危险性信息。
申请流程:
1、填写《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 申请表》
2、完整填写申请表,打*号必填。如因信息不完整,我司无法保证按期完成。
3、寄样:申请表加盖公章,随样品一同寄送至我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华科检测中心)
4、收到样品和资料开始测试15个工作日,出具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赔偿处理遵循什么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2、大诚信原则:
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大诚信”。
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3、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1、化工品因为大多数属于危险品,从运输,包装,存储,查验都存在一定的性,特别是在天津事件以后,所有码头对待化工品危险品都是非常慎重的。在发货前提前联系进口报关专员,他会根据您货物的实际情况运用丰富的清关经验为您推荐进口方案。
2、化工品一般都是粉末或者液体和气体,需要做进口备案,成分检测,毒理性试验等一系列的手续,同时在申报要素的填写和陪同海关现场抽样查验的过程中需要报关员对化学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经验。我司的化工品进口专员都是对化工品清关拥有丰富经验的报关员,能够帮助您处理在清关中出现的各种状况!
华科检测中心通过了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可,可出具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欢迎咨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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